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〔2023〕166号)文件要求,为确保推荐“青年创新人才奖”评选工作的公平、公正,经企业自主申报,根据选拔范围和选拔条件,认真选拔、审核的基础上,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,经综合评议,将推荐参加评选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。公示期如有情况反映的,请向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电话反映。
监督举报电话:0471-7388369
特此公示。
政策文件:
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〔2023〕166号)文件要求,为确保推荐“青年创新人才奖”评选工作的公平、公正,经企业自主申报,根据选拔范围和选拔条件,认真选拔、审核的基础上,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,经综合评议,将推荐参加评选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。公示期如有情况反映的,请向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电话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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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示。
发布时间:2023-11-01 来源: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
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〔2023〕166号)文件要求,为确保推荐“青年创新人才奖”评选工作的公平、公正,经企业自主申报,根据选拔范围和选拔条件,认真选拔、审核的基础上,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,经综合评议,将推荐参加评选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。公示期如有情况反映的,请向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电话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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